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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思路得到建设部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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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邀请九省市代表进行座谈。作为山东省唯一的地市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建成应邀出席会议。 去年以来,我市实施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制度,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对莱芜做法充分肯定并做了重要批示。中央、省有关新闻媒体陆续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广泛报道。 座谈会上,于建成谈了对《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认识和体会,介绍了我市创新“三个机制”、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相关建议。 于建成说,《意见》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际,也符合这些低收入家庭的愿望。主要有五个突出的亮点:第一,在工作定位上,突出强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过去我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主要靠各级政府自觉,这次把它纳入政绩考核,每年向同级人代会报告,力度非常大。第二,在保障对象上,明确界定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变了过去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而且将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棚户区和旧住宅区居民、农民工住房等统筹兼顾,纳入保障范围,使政府的工作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第三,在政策体系建设上,明确了“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这突破了对过去“居者有其屋”仅仅理解为“买其屋”的观念,使“有其屋”既可以是“买其屋”,也可以是“租其屋”,这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重要体现。也使各级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拓宽了路子,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第四,在廉租房保障方式上,强调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货币补贴为主,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这是一个更大的突破,解决了一直困扰我们的实际问题,有利于充分尊重弱势群众选择权,有利于建立退出机制,有利于政府完善管理,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建设廉租房的积极性,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形成。第五,强调了在运作上,实行动态管理。对一个城市来说,永远有低收入家庭这个群体,但对一个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来讲,不会永远困难,所以动态管理非常好。总之,这是一个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非常好的文件,符合宏观调控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于建成指出,近年来,我市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在严格执行国家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前提下,在运作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可以用“三句话,九个字”来概括,即“政府补、市场建、群众选”。在具体运作中,重点建立了“三个机制”,即建立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机制、以尊重住房户选择权为特点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联动机制、以促进基金积累为重点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有序退出机制。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达到了住房困难户、政府、社会三方面满意,这项探索与改革完全符合国务院日前出台的《意见》精神。下一步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好《意见》为动力,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加大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 参加会议的还有江西、河北、四川三省及沈阳、南京、郑州、成都、廊坊等市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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