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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协会长:中收入者不应列入住房保障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田桂丹 林智 2007-09-05 09:34:12 

    昨日(4日),广东省房协召开了“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研讨会”。广东省房协会长蔡穗声表示,“中等和高收入的80%的人群,应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包括租、买二手房或是买小户型的房子。”他认为,在目前政府监管不到位、社会信用度低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改售为租,或可避免骗购等弊病。

    建议经济适用房改售为租

    昨日,广东省房协会长蔡穗声表示,“按照之前的政策,中低收入人群均进入到保障范围,但在现实中并没有实现,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因为按照统计局的标准,广州大概有20%的人群是低收入人群,其中10%是最低收入人群,而60%均是中等收入人群,只有20%是高收入人群,如果中低收入均列入保障的话,中国住房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就太低了,房改也太失败了。”

    蔡穗声认为,中等和高收入的80%的人群,应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包括租、买二手房或是买小户型的房子。另外,他表示,在目前政府监管不到位、社会信用度低的情况下,很难控制保障性住房政策不会走样,经济适用房改售为租,或可避免骗购等弊病。

    首度涉及农民工住房问题

    蔡穗生认为,历年来的房地产政策都是只保障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农村主要是靠宅基地等进行解决。但此次农民工问题首度纳入公共政策。城中村改造的时候,要求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以农民工可以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尽管还停留在制度安排的层面,尚未形成政策措施,但已足以让全体人民感受到中央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

    但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郭巍青表示,这也可能引发日益广泛的社会流动性给城市资源造成的持续压力。事实上,所谓“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边界范围并不容易界定。如果仅限于有城市户籍的家庭,可能会失之于范围过窄;如果包含了“农民工”,则定义会变得模糊。城市中有相当数量的低收入人群,因为没有户籍,可以叫做“外来人口”,但未必是典型的、在生产线旁的那种“农民工”。如果没有正确的应对措施,“住房困难”问题可能在城市里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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