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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王者归来 上海经适房未上路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乐 龙飞 王其明 2007-09-07 15:49:00 

    北京:保障性住房将占6成

    北京,这个房价涨幅长期位居全国前5位的城市,未来5年中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将基本占到年均供应量的60%——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得的消息。

    “十一五期间,北京新增住房面积总量按照现在的规划是1.23亿平方米,分解到每年的任务,是2500万平方米左右,这其中,我们对于保障性住房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要求。”8月29日晚,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一位官员向记者介绍,他透露,在每年2500万平方米的新建开工量中,新建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相加,年均开工建设量为1500万平方米,约占60%。

    记者了解到,在这一规划中,双限商品房将发挥重大的作用。在2006年房地产调控开始之后,北京开始向市场供应限价商品房,但对于其职能与属性一直存在争议。按照北京市原先的规划,限价商品房将不归置保障性住房范畴处理,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房进行规划、建设。

    但随后风云突变,建设部牵头的多个调查组到北京进行检察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时,不止一次指出,限价商品房应该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而不应作为商品房处理。其间建设部有关人士甚至十分具有指向性的提出,限价商品房的一部分应用以安置拆迁户——因为限价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拆迁房屋亦是完全产权,因此“以产权置换产权”是合理的。

    截至2007年8月,“当时的总体精神是增加新建开工面积,增加的幅度很大。”前述官员表示,而这恰是限价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开工面积总和为年均1500万平方米指标的由来。

    除此之外,北京市在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召开期间,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体制也做出了调整——由市政府全面负责,调整为区县政府负主要责任,市政府负责调剂、协调。“这种体制有利于责任落实,哪个区县不能完成任务,责任就很清楚,追究起来也明确。”前述住房保障办官员向记者表示。

    这位官员介绍,调整后的管理体制主要是由区县政府分别组织本区县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房源全部用于本区县内。同时,由市政府组织一部分房源,在不同区县之间进行调配,重点解决城区房源不足的问题。“不过,由市国土局安排供地的经济适用房土地,仍由市政府组织建设。”这位官员说。

    他表示,此前保障性住房由市政府统管时,针对性不是很强,而现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的情况下,针对性将大大加强,本区县解决本区县的住房保障问题,可以根据本区县内住房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土地、项目,从而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

    “保障性住房的高覆盖,将分流相当大的需求,不过有两个问题,政府需要落实,一是量,规划了这么多,能不能落实,二是价格,定价是否能够让住房困难家庭接受,否则分流需求的目的一样达不到,对房价的问题就不会产生实质影响。”8月29日晚,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对于北京市新近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低调调整,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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