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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低收入家庭认定今天开始 手续需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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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保障,但又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市民可别忘了,从今日开始,您就能到所在区的居委会申请低收入家庭证明了。在申请时,您要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收入类证明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必须要以诚信为原则,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将被取消认定资格。 根据我市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管理规定,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保障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可直接向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则需要先开具低收入证明,再提出申请。 根据《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工资、银行存款利息、有价证券股息红利、保险受益的收入,以及出租房屋收入、拆迁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收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都将计入家庭收入,列入低收入认定的调查范围内。 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将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的在职职工,将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在市场、商店、早市、夜市等商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民,收入情况将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所在街办根据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在审核过程中,市民申报的材料将经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的三次审核,其间还会进行两次张榜公示。从市民提出申请到手续审批完毕,总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如果您对低收入认定办法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民政局热线电话82866179进行咨询,也可以登录市民政局网站(www.jnmz.gov.cn)了解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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