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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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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地税分局在广泛分析税收宏观形势、税源微观变化和税种发展动态的基础之上,又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抓住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调整这一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到开发区政府的同意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正式开展为期30天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及税款清缴工作。 开发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传达部署,第一时间集中优势人力物力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各机关参与、全辖区动员,确保辖区税源一户不漏、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为保证“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发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勇同志为组长,以财政局局长、地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以国土资源局局长、地税局副局长、公安局政委等多家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滨州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1日到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6日到26日为集中普查阶段,9月27日到30日为数据汇总阶段。主要采取统一发表填报,全面实地排查,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普查方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对普查数据要严把质量关。领导小组将强化监督,严格责任,对于填报资料真实,主动向地税机关补交税款的,可从轻进行税收处罚;对有些单位因政策不清、计算有误,不是恶意偷逃税款的,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对于填报不实或拒不填报的,要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偷税、抗税等行为,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07年1月1日起,开发区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并将税额标准提高到每平米8元。开发区税源普查办公室将近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努力做到和谐普查,和谐征税。 目前伴随此项工作的全方位铺开,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整个普查工作正在按照方案严密展开执行和操作。为确保此次“普查”不流于形式,对此次普查中不仅要摸清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及时清缴入库。地税分局将定期以简报形式对税源普查进度和税款追缴情况进行通报。 通过开发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本次普查将会更加全面地澄清土地使用上可能存在的少批多占、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与实际缴纳土地使用税面积多少不一致,以及计税不全等问题,更加彻底的改变存在的占地不开发,占地不生产,少缴、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扭转部分纳税人在缴纳土地使用税方面存在的纳税意识不强的现状。为抑制投资过热,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开发区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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