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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购经适房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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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9月30日专电按照济南市最近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政府按照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因素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济南市房管局认为,这样规定有效把住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口关,从制度上杜绝了骗购、骗保、谋利的现象发生,从而有利于实现政府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 据济南市最新调查,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6.05万户。今年,济南市规划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总量为88万平方米,年内将推出6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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