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土地频道 >>土地要闻

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北京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新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07-10-24 10:35:54 

    今后,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公布《北京市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同时公布的《北京市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还规定,这些事件发生后,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问题产生的争议。

    昨天(23日)公布的新规定表示,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国土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昨天同时发布的《北京市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预案》要求,对迟报、误报、瞒报和漏报群体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关闭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山房主打 ------------------- 更多>

社会万象 ------------------- 更多>

专题推荐 ------------------- 更多>

娱乐八卦 ------------------- 更多>

新闻排行 ------------------- 更多>


相关链接
·市国土局要求 加大力度限时查结土地违法案件(2007-10-24)
·年底前北京 市国土局将争取722公顷土地用于商品住宅(2007-10-24)
·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行动 清理近三年出让土地(2007-10-24)
·市国土局争取722公顷土地年底前拟用于商品住宅(2007-10-24)
·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北京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新规(2007-10-24)
·北京国土局:小产权房管理绝不松动 不存在地荒(2007-10-19)
·国土局把办证当球踢 江西南昌县“一地七证”闹剧(2007-09-05)
·河北贫困县国土局少批多占土地 办公楼区有三处(20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