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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加快建设“民生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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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始终把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首位,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设“民生财政”。在预算编制和支出安排上,按照重点倾斜的原则,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把城镇低保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群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逐步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切实保障城市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力争年底人均月补差达到60元以上。上半年支付城乡低保资金2324万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积极稳妥地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试点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政策,确保“两个确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确保下岗职工生活费的发放)落到实处。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制度,各级财政安排经费3224万元,其中市级645万元;对于分散供养经费,全部纳入财政“惠农一本通”统一发放。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按照省级“540工程”考核验收办法,对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工程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坚决贯彻落实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今年全部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尽快启动“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实行培训券方式,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继续做强“技能扶贫就业”品牌,今年计划招生900人;加快实施“金蓝领”工程,今年是枣庄市实施“金蓝领”工程的第一年,计划培训200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促进就业。 三,认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府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实施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确保每个新录取的大中专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枣庄市财政安排城市教育附加资金的30%用于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仪器及实验实习设备购置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制订分年度实施方案,确保用三年的时间,使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四,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税收、融资、配套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2010年实现“县县有较高水平的图书馆和文化馆、乡乡有规范的文化站、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五,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继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财政保障机制。2007年安排“两个体系”建设资金500万元;安排计划免疫经费20万元,保证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计划免疫项目落到实处。支持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市财政安排200万元,逐步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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