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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五分天下有其一: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侃副主任

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 : 朝友 2007-11-09 17:41:40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侃副主任

        房价节节攀升的同时,国家又屡屡加息并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房奴”的担子越来越重……

    那么,有没有一种方式可以缓解一下众房奴背负的重担呢?公积金贷款,或许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然而由于开展时间不长,加之此前“公积金贷款手续烦琐、速度慢”的言论在一些人群中的口耳相传,使得公积金贷款这项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一些羁绊。但在由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方人士的不断努力下,加上公积金管理者的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积金这项业务的开展现今在全国各地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作为山东的省会城市,济南在9月份公积金贷款额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后,当前总体状况如何、今后又将如何发展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进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的办公室,百忙之中的李主任一一为我们做出了详解……

    全国92年试点

    96年全面展开

    感谢山东房地产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大力推广和宣传。

    首先我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基本概念做一下介绍。1986年,国家开始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过程中,也包括了对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即由福利化的分配式分房转变为商品化购买式购房。

    1992年,上海市学习借鉴新加坡、加拿大的住房制度经验,开始在上海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此基础上国家又扩大到了北京、天津和部分经济实力好、发展快的城市。1996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由此,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个别试点到部分试点再到全面开展后正式拉开帷幕。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提供稳定资金来说的一项长期制度,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1999年,国务院制订并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定下来。公积金制度由此具有三个属性:一是具有强制性。《条例》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具有互助性。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低存低贷,使购买房屋的职工在资金不足的时候能够获得资金来源;

    三是具有专项性。住房公积金缴纳后,个人购买房屋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只能用于个人自住购房,要专款专用,绝不允许用作其他用途。

    2000年至2001年,国家又对全国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02年重新修订了《公积金住房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由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各省的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监管、监督。并要求在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时,还要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这样就形成了国家、省两级监督、市一级成立决策机构、设区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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