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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住房新政 烟台各银行界定不同贷款利率也不同

来源:烟台日报 作者:邹牧村 2007-10-30 10:46:54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将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面对月初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目前我市多数银行对个人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各家银行具体规定却各不相同。

    不同银行如何界定二套房的概念,以及利率上浮比例调整多少等就这些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记者今天进行了采访。

    中国银行表示,他们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只要有其中一人有贷款买房记录,再买房就算第二套房;建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行对“第二套房”的解释为夫妻双方有存量贷款的第二套住房;农行烟台分行房贷部于经理则告诉记者,按照总行通知,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暂时以个人为单位,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分别贷款买房可视为第一套,但是一方第一次房贷未还清,如果再贷购就算第二套。

    几家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在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方面也有着不同的理解。招行房贷部门经理表示,在招行办理二套房贷,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办理的,再办理就算是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是以夫妻其中一人名义贷款的,另一人再申贷一套房仍算第一套房;交通银行则表示,原则上根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上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来判断,但是如果是第一次房贷已结清的,再贷款仍算第一套。

    与对第二套住房的混乱界定不同,各家银行针对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上浮比例却完全一致。

    中行、建行、农行烟台分行均表示个人第二套房利率上浮10%左右。招商银行表示他们是严格参照人民银行通知,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1倍;如果是购买第三套房,首付将再升5个百分点,利率也随之上调5个百分点,第四套房、第五套房都按这个标准以此类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央行通知, 部分银行还推出了新的个人房贷政策,比如光大银行大幅度调整了其固定利率房贷政策,新推出了15年和20年期限的固定利率房贷产品,利率分别为7.78%和8.1%。同时暂停个人第二套住房的固定利率贷款业务,重点支持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客户。

    与银行的商业贷款不同,目前我市市民利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的政策依然不变。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我市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界定不变,也不会提高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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