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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新建筑全部达标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 2007-11-06 10:06:10 

    今后,济宁市将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2日,记者从济宁市建委了解到,为了使建筑节能落到实处,济宁市建委通过严把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4个关口,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其中,根据济宁市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检测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民用建筑竣工项目的节能检测力度;实施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经审核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节能认定书。凡未取得认定书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2008年起,房地产开发单位要将节能措施、围护结构性能指标等信息在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并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同时,将建筑节能检查纳入全市建筑项目执法监察内容,对不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项目及时查处。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将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既有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重点是对政府机构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逐步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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