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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原房主欠取暖费新房主遇麻烦 买房前应算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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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110消息(实习记者 郑晓蕾)市民孙女士今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她近日到威海热电厂缴纳取暖费时,被告知该房去年的取暖费还未缴上,若要缴纳今年的取暖费,须先补缴去年欠下的取暖费。对此,孙女士提出质疑:旧房主所欠的取暖费,应该由新房主补缴么?昨日,孙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据孙女士介绍,今年年初,她在古寨路附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各种过户手续办妥后一家人便入住新居。前不久,孙女士来到威海热电厂缴纳今年的取暖费,可威海热电厂工作人员告知,该房去年1000多元的取暖费还未缴纳,如要缴纳今年的取暖费,须先补缴去年欠的取暖费。“房子过户仓促,旧房主事先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现在,如果联系不到旧房主,我是否应该替旧房主缴纳所欠的取暖费?”孙女士问。 当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威海热电厂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缴费期间,工作人员也遇到了几位和孙女士情况相似的二手房房主。欠费不缴这种情况大都发生于老系统取暖用户中。“老供暖系统是串联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两家不缴费影响整栋楼的供暖。时间久了,个别住户的取暖费只能等来年再收。可如果欠费住户将房子转卖,那么,这笔欠款就只能由新房主承担了。”这名工作人员解释道,取暖费是根据房屋产权人来收取,当前的房屋产权人属于谁,就该由谁来支付所欠费用。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买房时务必与旧房主算清水电暖费用,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这种情况,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建权认为,此事涉及房屋买卖及供暖等几份合同,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如果孙女士目前无法联系到旧房主,可先替旧房主垫付所欠取暖费,今年先供上暖,日后再设法向旧房主追要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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