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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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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邑县人民政府平政土字〔2007〕81号文批准,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2007—G03号、G04号、G05号、G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联合竞买人协议书。 三、竞买规则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并具备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凡参加竞买者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11月16日17时止,持竞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到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须在递交竞买申请书时,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权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等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16日到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国土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为2007年11月18日至2007年11月27日17时止(挂牌期间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2个或2个以上竞价者,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挂牌前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参加竞买并报价,经竞买人同意可提前揭牌。 挂牌出让地点为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国土交易大厅(办公楼二楼)。 七、挂牌出让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整体方式出让,不分割出让。 八、付款方式 竞得人与平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完毕后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在一个月内办完环境评价、规划设计、用地预审、计划立项等手续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九、本挂牌出让公告由平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0539—4292820 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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