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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土地出让公告

来源:昌乐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 : 2007-11-12 13:45:28 

    昌乐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国土告字(2007)1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昌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编号2007-3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各项控制指标

编号

位置

总面积(亩)

拟出让面积(亩)

道路预留地(亩)

用途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价     (万元)

2007-39

309国道以南,温州工业园以西

70.68

61.97

8.71

工业

50年

280

558.6

    该宗地规划指标、行业准入标准、环境保护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分别执行各相关部门控制指标。

    二、竞买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

    本次挂牌采取增价方式进行,竞买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最终价高者竞得。 
 
    四、报名及有关事宜

    1、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12日下午四点前,到昌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第一条)。保证金须于2007年12月12日下午四点前汇入我局帐户,逾期不再受理。

    2、上述地块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竞得人不再另行交纳,涉及的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3、挂牌成交后,县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上述报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完成后,竞得人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成交价款。在成交价款及应交税费足额交清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我局与竞得人中止履行《成交确认书》,已交纳的保证金在5日内不计息退还,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的土地。

    4、挂牌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窗口。挂牌时间:2007年12月4日上午9点半至2007年12月14日上午9点半(双休日不休息)。

    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6-6239811

    联 系 人:郄先生    李先生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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