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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入选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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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42所高等职业院校为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淄博职业学院成功入选。 今年8月,市政府组成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淄博职业学院院长鹿林和东岳集团董事长张建宏组成的答辩组,在教育部和财政部举行的评审答辩中进行了出色答辩。副市长段立武参加了山东省组织的评审答辩。 示范院校建设计划是高等职业院校的“211”工程。2007年我省经预审推荐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3所学校参加评审答辩,最终淄博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校胜出。 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共有1200余所,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占高校总数的一半以上。为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树立改革示范,2005年国务院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计划。该建设项目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100所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这一项目从2006年开始实施,2006年——2008年分三批评选,目前全国已评出了70所建设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现有67所,目前已有4所院校入选。对于入选院校,中央财政将给予每所院校2000万——3000万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将按照规定比例拨付一定资金予以重点建设。 示范性院校的评审和选拔极为严格。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推荐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面向地区支柱产业,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定位,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良好的发展条件和较强的发展潜力。教育部和财政部建立三级监控管理体系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考核。 淄博职业学院自2002年7月成立以来,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改革创新,在新校区建设、师资队伍、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办学综合水平跃居全省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目前,淄博职业学院全院师生全力投入到示范院校的建设之中,力争2009年全面完成建设计划,达到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目标,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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