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七纬十二东南棚户片区现状。(王帅军摄)
12月2日,槐荫区经七纬十二东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正式启动,拆迁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4月30日。该片区共为回迁户准备了570套回迁房,下一步的选房程序启动时,回迁居民将按照七个档次,相对应地进行选房。
经济南市建设部门审核,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实施的经七纬十二东南片区改造项目符合拆迁条件,已获得《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为2007年11月30日到2008年4月30日。
本次拆迁范围为:槐荫区经十路以北,经七路以南,纬十二路以东,省委党校西院墙至纬九路、纬九路以西;济南机床改造中心。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根据拆迁方案,经七纬十二东南片区棚改项目涉及拆迁居民用房共计681户,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建筑总面积约为40387.38平方米。
项目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房地上建筑物面积为41502.09平方米,其中住宅38010.3平方米,公建3491.79平方米,住宅共计570户,共有地上、地下停车位630个。经事先统计,这些房源在安置完回迁居民后仍有剩余,根据规划建设的剩余房屋可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
安置房源位于拆迁地块内,共有2栋楼,均为23层,套型建筑面积从54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不等,分为七个档次,拆迁居民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选择相应的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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