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枣庄住房分配货币化 五万职工得实惠 来源:枣庄日报 作者: 梁鸿雁 李甫安 2007-12-18 09:20:14 
    自今年11月起,枣矿集团及其原属(现已改制)的7家企业住房公积金正式移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截止到11月底,全市已有22.1万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5万多名职工从中受益。
   
    我市自1995年11月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2003年底组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来,努力扩大和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归集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和提高城镇职工住房条件,推动房改工作深化,拉动房地产业的发展。截止到今年11月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22.24亿元,归集余额达到18.4亿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以及越来越多的资金归集,城镇职工有了长期稳定的住房资金积累渠道,广大职工把住房公积金视作自己住房解困、住房安居和住房改善的资金保障,大大增强了购房支付能力和消费信心,住房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迎合这一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导向,支持住房解困和建立廉租住房体系,改善社会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给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满足需求外,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全力为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供个贷服务,降低个贷门槛,简化手续。建立以借款人个人信息资料和保证条件为基本依据的管理模式,采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和个人信用担保两种方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增加个贷额度、延长还贷期限,从最初的5万元、5年期,调整到现在的最高20万元、最长20年期。
   
    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优越性和政策效应已经显现,截止到今年11月底,全市已有43301名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4.35亿元,有1.3万名职工累计使用个人住房贷款9.03亿元,贷款余额5.44亿元,职工从“租公房”到“买公房”,然后“卖旧房”再“买新房”,不再“等、靠、要”,“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应社会化”新框架正在形成,住房成为消费热点,拉动了我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成为经济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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