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我市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新规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者一票否决 来源:淄博晚报 作者: 董振霞 2007-12-24 08:14:32 

    建筑工人未取得证书便上岗且情节严重,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将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中被一票否决。这是昨天我市刚刚下发的《关于做好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的。记者从市建管处了解到,为了规范建筑业市场,更好地促进我市高资质建筑企业的发展,我市于近日成立了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来全面“会审”建筑企业资质。

    通知说,建筑企业在参加资质评审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如果存在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它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涂改、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在初审阶段就被稽查队一票否决。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将被安监站一票否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将被科教科一票否决。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将被市清欠办一票否决。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被通报的,将被市招标办一票否决。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被施工科和装修科一票否决。被否决者将没有资格参加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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