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山东泰安市再一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 来源:泰安新闻网 作者: 马骏 2007-12-26 08:27:55 
 日前,市政府下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增加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增加和调整7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这是我市自2005年4月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179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来,再一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
 
  据了解,此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增加和调整根据是《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变化,经过严格审核,由市政府决定的。在取消、增加和调整的7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市级行政许可项目35项,涉及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25项,涉及市财政局等4个部门;增加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项,为市司法局的公证员执业审查;增加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2项,为市司法局的公证机构设立、变更审核和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同时,还对7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改变实施部门1项、合并同类事项6项),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资格的实施主体由市公安局消防分局调整为劳动保障部门;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麻醉药品制剂经营企业审批、精神药品原料药经营企业批准、药用罂粟壳经营企业批准、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批准合并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将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制式电线电台(站)强制备案合并为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据市法制办法制监督科李明耀科长介绍,自2005年4月以来,我市已四次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5项。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行政许可项目401项,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19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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