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全市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经济适用房补贴未中号的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将全部发放廉租房补贴。
从2008年开始,廉租住房补贴对象由低保户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对象并轨,既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又可以申请参加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电脑选号。如果未中号,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按保障标准全额补贴;对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保障标准的60%给予补贴。
总体目标是:2007年年底前,全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年底前,市、县(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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