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房评述 政府必须严打“连体”小户型 来源:山房网 作者: 文宇 2008-01-03 10:57:43 

    由于07年底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郊区”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价跌量缩”的“怪相”,一时引来了各方对“拐点”这个词汇喋喋不休的大辩论。但就在这个无聊的辩论还没有争出个子丑寅卯当口,一个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却悄然呈现到我们面前——先拆分再组合,连体小户型“变身”大房子。

    这是怎么回事呢?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房产圈有这么一个怪现象:户型图上标的是两套各自独立的小户型房子,消费者想要购买其中一套时,被开发商告知必须两套一块儿买,因为两套房子虽然从图纸上看各自独立,实际上是“连体兄弟”,一旦拆分,其中一套将无法使用。

    这种行为赤裸裸地践踏了建设部的(7090)政策,不说也罢。笔者这里主要想替广大民众问这些无良开发商以下几个问题。

    一、你们的购买小户型房子时“必须一下买两套”的霸王条款是那部法律法规允许的?你们让每一个单套的小户型房子都成为先天不足的“残疾儿”做法又是哪个部门允许的?

    二、你们单方面规定:如果两人合买两套小户型房子后分开使用,你们只能为他们其中“一个人”办两个房产证。有没有想到这已经为日后可能产生严重的法律纠纷买下了伏笔?因为这明明是两个人各自掏钱、只不过以“互助”形式购买的房产,到你们这里却变成了“只为其中一个人办理两个房产证”。

    三、退一步,即便上述“互助”双方同意你“给一人办俩房产证”的条款,那么根据去岁央行和银监会“第二套房不能享受有关按揭贷款优惠”的相关政策,“互助”双方谁有愿意成为这个“第二套房”的主人呢?

    四、如果按照这些开发商的思维,不仅买的时候购房者需要多付出很多金钱和风险,卖的时候同样要增加不少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两套”房的人同样不在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内。 也就是说,假如某“互助”双方完全接受了开发商的“不平等条约”,将来生活富裕、有能力改善居住条件,一旦要出售手中的小户型房屋时,之前由于“一人购买了两套住房”的虚拟身份,使得他们不得不再度蒙受额外经济损失……

    在党和政府强调着力保障“民生”的声音响彻每一位民众的耳畔之时,竟有这样一部分无良开发商,为一己之利,不惜让广大民众“民不聊生”,甚至公然挑衅政府法规的权威性,这种行径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并对这种行为严惩不贷!如此,“公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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