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济南保障房有了,配套要跟趟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董钊 王海涛 2008-01-03 07:59:14 

    2007年,济南市首次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物配租,对广大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好事。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建设也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刘永海 济南市人大代表 历下区文化东路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帮困难群众增加收入

  “宁要东部一张床,不要西部一间房。”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东部许多居民不愿意搬到西部去住。今年我们社区有三个家庭申请上了经济适用房,但是他们三家最终都放弃了,主要原因是房子位置或者楼层不够理想。所以,希望随着政府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进程的加快,省城经济适用房所选择的地段范围能再扩大些,楼层标准更合理些。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主张扩大廉租房比重,我认为这种主张在现阶段是可行的,但不是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绝大多数市民都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产权房,要扭转他们的这一观念是非常不容易的。帮助困难群众增加收入来源,才能有效地提高困难群众的收入,让大家有能力买房。

  刘梦海 市中区政府副区长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主委

    新小区也要建保障房

  在“居者有其屋”问题上,政府的立足点应当是保障户户有房住,而不是保障户户有房产。因此,应积极引导居民树立依据自身收入状况调整住房支出的合理消费观念,逐步形成梯级消费模式,即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房享受政府补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

  目前济南市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的位置大多位于城乡接合部,距市中心较远,周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对不够完善,虽然对疏散中心城市人口、改善交通有帮助,却会出现百姓居住成本提高,就业机会降低、贫富分区等新的问题,使经济适用房成为“买得起但住不起”的住房。建议组织起草《济南市新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可以硬性要求新建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作为入市条件。

  张立柱 济南舜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市工商联副会长

    配套服务要跟趟儿

  济南市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物配租制度,让省城无房的低收入家庭看到了希望。但从前段时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选房结果来看,出现了不少经济房和部分廉租房无人来选的问题。比如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问题困扰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缺少残疾人通道,不少房子存在位置较偏交通不便、廉租房物业费偏高等问题,这都有待完善和解决。

  对于低收入家庭遇到的贷款难题,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办法,给予低收入家庭一定的支持。对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来说,如果生活的环境配套服务跟不上,那无疑又增加了额外的开支和出行困难,因此经济房和廉租房配套、服务都要迅速跟上,如增加公交线路,建设市场等。房子有了,配套服务更要跟上。不仅要让低收入家庭有房子住,还要让他们生活得便利,把好事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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