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被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在两会上,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再次成为人大代表及百姓关注的焦点。“目前,淄博市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有几万户,但经济适用房片区项目仍‘僧多粥少’。拿张店区来说,每平方米1800元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房价,对低收入家庭来说仍难以承受。”
选择离市中心近些
“盼着住上新房子,又担心钱不够。”周村的王先生本想省吃俭用存下钱买套房子,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还是让他担心新房梦不能圆。像王先生这样,面临买房困境的普通老百姓还有很多,他们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却在高房价面前无能为力。
目前,淄博市的经济适用房大多选址偏远,交通、供水、供电、教育、商场、医疗、养老等配套项目不完善,给居住者带来生活上的不便。淄博市人大代表田承海认为,“目前规划建设项目的位置大多在城乡接合部,距市中心较远,周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没有学校等,造成了百姓居住成本提高。”“选址离市区较远,肯定会造成贫富分区,经济适用房将成为‘买得起住不起’的住房。”田承海建议,从新建小区中确定一定比例的硬性指标,把这些房子作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由政府进行补贴。
此外,采取多种途径、形式进行操作。政府可以买下开发商已建成的楼盘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可以对投资建设的开发商进行资金补助,但一定要严格管理制度,避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成为个体赢利的工具。2007年淄博市计划向社会提供4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而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的差距是每平方米平均低400元至600元。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审批的5个在中心城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分别是:温馨家园、中德奥林新城、淄博高新区北营小区、阳光馨城、恒丰园,每平方米的价格平均为1800元左右。
加强配套设施
低收入者无法开收入证明,加上无其他财产提供担保,往往很难申请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而大量的贷款利息又成为低收入者的额外负担,成为购房者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从而限制了其购买欲望。淄博市人大代表马靖认为,低收入者主要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重病人等组成,对于这些人员来说,其本身经济收入比较低,即使经济适用房的房价相对低廉,也超出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买了经济适用房,他们以后的生活会很难保障,很有可能因购房而返贫。“如果要求政府在市中心的地块稀缺资源中,专门拿出地块兴建经济适用房不现实,也是不能长久实施的方案。”马靖代表建议,政府只有在大力发展城市交通,城郊道路四通八达的情况下,充分拓宽城市的空间区域,广大市民才不会全部拥挤在市中心老城区购买高价商品房。而建设在城市边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才真正有人愿意买、愿意住。当市场供求关系转变了,高房价也可最终通过市场的调节而回落。“在消费引导上,政府应该构建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居民依据自身收入进行住房的合理消费,形成梯级消费模式,即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房享受政府补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马靖代表认为,或租房享受政府补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马靖代表认为,在“居者有其屋”上,政府应当是保障户户有房住,而不是保障户户有房产。
给年轻人短期廉租房
采访中,人大代表和市民都提到一个新名词:“空心层”。政府应该向城市“空心层”提供优惠的住房政策。那么,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他们的住房怎么解决呢?“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经济条件好一些的蓝领以及一些白领,我们都可以称他们为‘空心层’。他们都有一定的收入,但不享受廉租房的政策,买不起房。”淄博市人大代表宋述翠表示,这部分人的比例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空心层”的父母们本身无力帮助他们买房,给孩子购买住房成了一个家庭中最为沉重的包袱,因此,建议政府给这部分人群提供廉租房。
马靖代表建议,对“空心层”住房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短期廉租房为主的租住形式,先让这部分人有房住,在生活起步阶段时,享受政府3至5年的帮助。政府提供的这部分住房,可以确定离城区相对较偏僻的位置,而这些房子可以循环使用,同时以提高廉租房房价等形式的方式,让更多的“空心层”走进来、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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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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