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 今天,市建委发布通告称,上新街、南辛庄片区开始拆迁冻结,上新街片区冻结期限截止到今年6月28日,南辛庄片区冻结期限截止到今年7月4日。
经市建委审查,上新街片区冻结范围为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确定的拆迁蓝线范围,即泺源大街188号-232号双号,徐家花园14号-30号双号、42号-58号双号,上新街14号-112号双号、17号-37号单号、47号,南新街23号-57号单号,国货商场67号-121号单号,文化西路123号院内4号楼,以上门牌包括其旁门、副号。此冻结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南辛庄片区冻结范围是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确定的拆迁蓝线范围,其中南辛西街片区为经七路延长线以南、南辛西路以东、金羚嘉和馨园北墙以北及南辛苑、南辛汽修厂、玉景家园以西,以上范围不含南辛庄西街38号、38号-1至-4号。南辛中街南片区包括南巷10号平房、12号至16号,南辛中街124号,单号95号至111号(含以上旁门)。南辛东街北片区包括经七路延长线以南,南辛东街以东,济南永宁制药厂宿舍北墙、南辛花园北墙以北,自来水加压站大院、济南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器厂西墙以西。
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取得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在拆迁冻结期限内,上述两个片区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租赁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也不得进行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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