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淄博市下发《关于对张店城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居民的公告》,对2007年以前新迁入住户,已取得房产证和将户口迁入本小区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由该小区开发商进行登记,继续实行义务教育段入学计划申请预报制度。预报名时间为5月10日- 5月20日,联系电话:2173692。
凡2008年欲购买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住房的居民,须向住宅小区开发商了解本小区子女入学是否有保障、是否已在张店区教育局备案和批准、是否已纳入本辖区的划片招生并取得居民子女入学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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