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业内动态 “后娘养的”穷人没房住是必然的 来源:山房网 作者: 朝友 2008-01-26 14:18:23 

    近日,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同时,房地产企业打市场,不能向政府要特权;广州珠江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暑平表示,这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是应该如此的,但从开发商角度,该如何平衡,这是个难题。作为开发商是会考虑很多因素的。目前国外也没有先例可借鉴,只能个案处理。但政府在这方面却可以做一些工作。

   一方是代表政府的市委书记,提出让富人和穷人混住,让开发商解决这个“难题”。另一方是代表开发商的房企老总,建议政府可以多做一些工作,而不是开发商去解决。双方各执一词,于是乎,“后娘养的”穷人没有房子住是必然的,穷人犹如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在政府与开发商之间被踢来踢去。

    其实,穷人与富人之间天生就有一堵推不倒的墙。追溯几个世纪,天子脚下哪有穷人的居所(乞丐住在达官贵人的屋檐下则另当别论)?富甲一方者或者都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或者自建庄园,与外隔绝。而穷人则只能住在“城中村”,要不就是住在偏远的农村,穷人与富人混住犹如天地合一,那绝对是不可能实现的。  

   从教育、医疗、交通及其他基本配套方面来看,穷人与富人也是不可能居住在一起的。试想一下,一个富人可以开着私家车购物、看病、送子女上学,而一个穷人只能坐着公交车做这些与富人相同的事情。“后娘养的”穷人除了需要拥有房子,更重要的还需要照顾到一家老小的需要。

    “后娘”也是要很面子的人,“儿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毕竟是叫自己一声“娘”啊,更何况还要让外人看到自己不是“偏心”,于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达成了一个默契,就是让穷人住经适房、廉租房。 然而经适房、廉租房却偏偏建在城乡结合处的郊区,当然,这与富人居住的别墅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虽然都是在郊区,但居住的条件却不是一个档次。有了经适房、廉租房,政府解决了穷人住房难问题,开发商也可以在盖房的时候建高档、普通住宅了。但事实情况是穷人连经适房也很难住的上,好不容易买的起经适房的情人们只要有房住又何必在乎和谁做邻居呢?穷人都脾气,那别人还说什么呢?

  “后娘养的”穷人没房住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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