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我市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来源:聊城房地产报 作者: 史潇 郑怀军 2008-01-29 15:03:10 

    住房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国民民生、社会稳定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扎实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

    根据国发[2007]号文,我市及各县(市)分别相应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并安排有关部门专人负责和落实。我市先后出台了《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使住房保障工作有了制度保证。

    据悉,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有序。2007年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了应保尽保;2008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也由原来每月每平方米3.5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4.5元。去年6月27日,市城区第一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共计23户,顺利领到廉租住房补贴,半年补贴金额16774.8元。下半年又有10户申报家庭,通过调查、核实、公示,将在春节前发放。各县(市)廉租住房补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其中临清82户,冠县17户,莘县142户,阳谷10户,东阿32户,茌平42户,高唐143户。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我市于2005年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聊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与各县(市、区)逐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市城区及各县(市)分别编制了“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列为规划的主要内容;按照国发[2007]24号、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要求,我市出台了《聊城市城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规划》,聊城市、临清、冠县已编制完毕并报省建设厅备案,其他县(市)正在制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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