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今天对外发布信息说,目前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涉及宗数和面积总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村、组集体和企事业单位成违法主体,个人违法宗数和涉及土地面积上升。
去年全省发现土地违法案件7825件,比2006年下降10.56%,其中村、组集体违法案件880件、企事业单位1770件,村、组集体和企事业单位违法案件合计占全省年度违法总数的33.86%,这虽然比2006年有所下降,但村、组集体和企事业单位仍然是违法主体。
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个人违法案件量多、面广、比重大。2007年,全省个人土地违法案件4926件,涉及土地面积1853.63公顷,占全省发现土地违法总数的62.95%,与2005年、2006年相比,个人违法案件无论从发案率还是涉及土地面积上都有增长。
据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发生违法用地的主观因素主要是基层政府和用地单位、个人对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土地基本国策的意识薄弱,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不高,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为减少用地成本或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往往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或边报边建;个别基层政府没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仍然以上项目求快速发展为工作重心,有的以招商引资合同的形式违法批准用地单位占地搞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和城乡结合部,由于旧村改造缺乏有效的约束与管理,直接导致大量农村住宅建设占地。
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公开曝光土地违法重大案件,持续加强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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