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我是江西人,来北京生活有两年了。由于考虑今后在北京长期发展,想在北京购置一套房产。目前手头上的积蓄有限,只能把江西家里两年前那套贷款买的房子卖掉,来凑在北京买房的首付款。如果不回去处理那边房产的相关事宜,而是通过江西的朋友委托出售房产,我只在北京做一个委托公证可以吗?
房博士齐凡:首先要看房子产权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本人的,还要看本人是结婚还是单身,如果是单身,出具相关证明,在你所在地的公证处写一份委托书,然后进行公证,这样就可以委托家乡朋友出卖你的房子。如果你是已婚的,爱人同时也要出具一份委托证明,然后进行公证,这样你的朋友就有权处理你的房产。
您在老家的房产由于是贷款购买情况还相对有些复杂。根据目前北京市公证处的要求,对于异地房产进行公证,此房产必须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公证,因此您只能把那套房产剩余贷款还清,把本赎回后才能办理异地公证。此外,根据银行规定,本人必须亲自到贷款银行才能办理提前还贷手续,所以最好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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