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淄博将实行湿地用途管制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 张 敏 2008-02-28 09:22:49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林业部门获悉,淄博市就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下发通知,淄博市将实行湿地用途管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侵占湿地,并着力抓好马踏湖湿地等保护区建设。
                       
    淄博市地处黄河下游,河流、湖泊、水库较多,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现有河流、湖泊、库塘三种类型湿地总面积24866公顷。
                       
    通知要求,淄博市将严格保护和管理好现有湿地资源,对因水资源缺乏导致功能退化的天然湿地,通过调水等措施补水,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将实行湿地用途管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侵占湿地,不得擅自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同时,禁止在天然湿地范围内开垦、烧荒,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向天然湿地及其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倾倒固体废弃物。在天然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放牧等生产活动,应当按规定进行,不得私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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