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业内动态 任志强:住房保障不该全民共享! 来源: 作者: 2008-02-28 15:07:10 

    12月20日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城市中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之后,中国就进入了住房公有化福利分配的阶段。但直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这种试图依靠国家与单位的公有制经济的力量解决全部城市居民住房的梦想不但没有实现,反而让城市居民的住房人均面积比1949年建国时还贫困。看来依赖于分配住房的制度是彻底失败了。

    小平先生在充分的认识到这一制度的失败之后,于改革的初期就提出了利用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的房改设想,商品房第一次出现在中央的相关文件之中,拉开了改革的大幕,开始了一系列的房改政策探索。

    改革的前十年房改重点在于存量房的租金调整,改革后的第二个十年开放了供给的市场化和土地的有偿出让。同时探索了存量房的出售制度试点,直到1998年才彻底的中止了住房的福利分配制度,并实现了市场化的分配。

    至今又经历了十年的时间,这十年的建设速度远远超过了解放以来的五十年的建设速度,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在人口快速大量向城市集中的情况下,仍然让城市人均拥有的住房面积翻了几番,充分显示了市场化的巨大力量。人们可以对中国房地产的市场化提出无数的批评和埋怨,但全国的城市居民包括全世界的国家都不得不承认,是中国房地产的市场化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城市面貌和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

    住房的局部私有化,不但 激发了购买与拥有物产的欲望,也让安居乐业成为了现实。当然市场的竞争中必然会出现被激烈的竞争所分化或淘汰的人群、社群,这种分化是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否则小平先生也不会在看到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同步发展的情况下大胆的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分阶段发展模式。

    那么这就给政府提出了新的问题,即在以市场化为主的经济制度改革中,如何提供社会保障。这种社会保障不仅在于医疗、退养等方面,还应包括住房市场化之后的低收入群体的居有其所的人权保障上,然而“23号文件”出台十年之后才有了“24号文件”关于专门提供和建立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文件。

    换句话说,三十年的改革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和一套完整的制度,至今仍在黑暗之中摸索,仍然是“摸着石头过河”,每次都是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在有无数的社会评论和抗议后,才会修改政策,以适应发展的需求。为什么不能借鉴市场化国家已走过的历史,并从众多不同的政策之中寻找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之路呢?为什么不能用学习的办法减少在黑暗中的摸索,少摔一些跟头,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加快制度的建立呢?

    也许是政治与主义的原因让我们把更多的眼光指向了世界上最典型的两个城市型国家和地区,更多的关注着新加坡和香港,而不敢将视野扩大到那些头顶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发达国家。岂不知最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恰恰是这两个典型的岛国和地区。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最大差异化国情大约就是:第一人口众多;第二城市化水平过低。而这两点又恰恰是与新加坡及香港正好相反的两个特点。拿一个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阶段与一个城市化已经成熟度极高的状况相对比,本就是两类矛盾。拿一个有边境与护照严格保护的地区或国家与一个城市无边境的状况相比也是一种谬误。而我们的政策恰恰在向着这两个毫无可比价值的发展模式学习和靠近,岂不是会再一次将未来引入歧途。

    政府是要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存问题,但这种保障并非是一种财产分配,也不是一种普遍全民分享的共同利益,只是维护社会正常发展的安全网,是一个逐步提高与发展的过程。试图将社会保障扩大到更宽泛的普民共享的范围,必将退回到计划经济福利分配的老路上去,并让这个社会发展的车轮再一次变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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