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我省去年起要求商品房经济房捆绑建设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刘兵 2008-03-07 07:15:43 

  在去年1月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在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建设经济适用房”被列为了各地开发项目招标或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会议要求各地要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确保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居民的住房困难。认真贯彻《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推行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清单和成本审核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交易行为。学习借鉴日照、莱芜经验,开展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试点。

  各地要探索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方式,把在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开发项目招标或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通过推行经济适用房配建制,实现相对分散建设,解决区位环境差、用地优惠难落实、后期管理跟不上等问题。

  各城市在土地供应中要合理安排居住用地规模,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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