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济南黄河大桥冠名未经批准 来源:舜网 作者: 文旭 2008-03-11 07:46:06 

    近日,济南黄河大桥拍卖冠名权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今天,记者就冠名的有关事宜采访了我市地名主管部门——— 济南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得到的答复是黄河大桥冠名未经政府批准。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济南黄河大桥的命名、变更和注销应由地名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及单位无权进行冠名更名。因此,冠名信息的发布单位是在未经地名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作出的冠名决定,是违反《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名称未经市政府批准也是“非标准”地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后,该负责人提醒:地名命名、更名及冠名须到地名主管部门申请,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进行的是无效的。另外,目前对地名的冠名,地名主管部门持谨慎的态度,只有在经过专家和市民论证的基础上才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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