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我市建立土地违法问责制度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 丛峰 2008-03-17 07:25:47 

    今年我市开始建立土地违法问责制度,若各县(市)区年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差、年底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当年用地指标15%以上或者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市政府将严厉追究所在县(市)区政府有关领导责任,区长、县长被列为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今天与各县(市)区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今年各县(市)区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工作目标是,到年末本地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均不低于市里下达的相应指标,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相应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均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今年新增建设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依法及时制止、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和破坏耕地行为,坚决追究非法占地和破坏耕地案件涉及的有关领导人责任,坚决拆除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各类建筑物,破坏耕地的必须恢复土地原状,确保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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