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今天发布通告,宣布由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实施的市二院西棚户区、经一纬九片区城市居民用房开始动迁,拆迁最后期限均是今年7月31日。
市二院西棚户区在槐荫区经一路南侧、五里沟西街北侧、发祥巷东侧,根据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确定的拆迁蓝线范围,此次拆迁范围是槐荫区经一路南侧,南至五里沟西街、西至发祥巷,具体门牌号是五里沟西街25号至75号,发祥巷2号、2-1号至4号,经一路150号至158号。
经一纬九片区在槐荫区经一路南侧、纬八路西侧、纬九路东侧。根据规划,此次经一纬九片区拆迁范围是槐荫区经一路南侧、南至鲁建园北墙和文化用品批发公司仓库南墙,东至纬八路,西至纬九路,具体门牌号是经一纬九1号至15号单号,经一路220号至252号双号,纬八路1号至25号单号,纬九路2号至12号双号。
拆迁期限内,拆迁居民、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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