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 加快 对闲置土地清理步伐,增加市场供应。据《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至2007年底,开发商通过规范和非规范囤地约10亿平方米,据此囤地规模,大约可支持开发商开发4年,④即可支撑一个完整的开发周期。为此,土地监察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对地面能够明察秋毫的卫星遥感影像、地名、境界等地理信息集成系统,对闲置土地认真识别分析,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土地闲置满两年,应当依法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按土地交易价格的20%收取闲置费,进而促使开发商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使存量土地及早进入市场。
二、调整住房市场的供给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目前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失衡,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偏少,使得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上扬,这是造成房价畸高的重要原因。据估算,经济适用房供应如减少5%,会拉动房价上升3%~4%。⑤因此,应着重调整市场的供给结构,明确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规定,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以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
三、抑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完善和落实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征收物业税试点工作。目前,我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手段主要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重税,这种税收成本最终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客观上反而助长了房价的上涨。房地产税收调节应以物业保有税为主,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时免征物业税或实行极低的税率;对二套住房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这样可以抑制投资性需求,打击房地产投机活动,稳定房价。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多为大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发挥自律作用,诚信守法,开发企业提供的事关民生的住房类消费产品;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要保证质量,不能忽视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当前,开发企业已从资本积累时期步入财富发达时期,具备了实力,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回报社会”。企业要落实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正如地产界领军人物王石所说: “地产业创造阳光财富,万科不做房价领跑者”, 万科公司的价值理念是,“做透明不做封闭,做规范不做权谋,做责任不做放任”;为社会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万科向市场推出适合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套型,把开发方向转向收益相对稳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地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万科的做法,值得其他开发企业很好地学习。
五、建立科学的住房消费模式,引导住房市场的合理需求。住房消费要从国情出发,树立适度的住房消费理念,逐步改变现今 “租房不如买房”,“买小不如买大”,“迟买不如早买” 的消费模式。要提倡“租、购并举”,住房市场是买卖和租赁并重的市场,即使在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要引导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元化消费观念,租房应是城镇居民居住的第二选择。要着力培育租赁市场,完善房屋租赁的配套措施,解决包括户籍管理、少儿就近上学等问题,解除居民租房的后顾之忧。要倡导量入为出的梯度消费模式,政府制定扶持发展二手房市场的政策,着力培育二手房市场,以促成由小到大、由旧到新的理性住房消费。要通过舆论宣传,开展对 “结婚不买房, 租套房娶娇娘”、 “40岁之前不要买房” 、“三四年后再买房”等观点的讨论,引导国民合理调整家庭消费结构,避免民众过度超前住房消费,再度涌现出既拥有房产又伴随着贫困的“房奴”现象。
说完了房价,我们和郭教授再次谈起了现在的房地产市场,郭教授说,
◆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要创新
首先郭教授给我们分析了现在的房产市场监管市场的一些情况,他说:“2003年国务院发出《通知》中,提出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2005、2006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八条》、《国六条》,.这轮房地产调控历时长,范围广,使用政策力度大;包括发改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几个部委,联手开展了对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然而,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并不理想,部分大城市房价仍在快速增长,市场秩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好转,房屋、土地隐形市场中税费仍在大量流失;房地产调控的失灵,最大问题在于调控体制的本身。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是决定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独立行使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监督的三部分职能相互交叉或者混为一体,行政上存在着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部门利益不一,导致政策难以贯彻执行;而作为重要管理者的地方政府,往往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公共利益;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与权力寻租,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以致出现“中央热、地方冷”,“上不推、下不动”的尴尬局面。因此,只有从监管体制上进行创新,才能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切实有效地监管。”说到这郭教授又给我们提出了他的几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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