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夹心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 www.sdfdc.com 来源:舜网 作者: 陈芳 2008-04-11 07:23:41 

   “让有购房能力的居民买得起房,没有购房能力的居民通过住房保障租得到房、住得上房。”今天在菏泽召开的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我省提出,今后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省政府确定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有条件的城市,应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住房10-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

    会议提出,把既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又不属于廉租保障对象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在去年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保家庭基本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各市(县、区)要全部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今后,全省各地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住房将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考虑相对集中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和60平方米左右。各地将逐步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确保保障对象有房可租。实物配租的房源将优先提供给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

    据悉,廉租住房的补贴和配租面积,是保障对象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之间的差额,实行货币补贴的,保障对象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差距较大的,应在确定租赁房源后方可申领补贴。廉租住房保障将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补贴,其中,对低保家庭给予全额补贴;对其他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由其适当承担租金支出。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按照一户一档和实名制的要求,抓紧建立住房保障档案。采取查验工资收入、公积金交存单据、劳动合同等手段,对居民申报的收入进行核查,把好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优先满足最困难家庭需求。对保障住房供应对象的条件以及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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