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济南房管局详解新法规 http://www.sdfdc.com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常新喜 2008-06-17 08:17:13 

    《济南市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济南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新的法规除保持原登记制度关于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外,还增设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内容,并实现城乡一体的房屋登记模式。

   据介绍,济南市房屋登记是从1985年开始的,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各类房屋登记100余万件。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和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各类房屋登记呈逐年上升态势。据统计,济南市每年办理各类房屋登记约在10万件左右。

   济南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共十章八十六条。除保持原登记制度关于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增设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内容;同时,将草案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记,扩大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实现城乡一体的房屋登记模式。

   制定新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登记制度的完善,为规范和活跃房地产市场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增强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登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物权法》衔接,确保各种房屋登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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