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房网 >>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http://www.sdfdc.com 来源:淄博新闻网 作者: 2008-06-26 07:31:28 

 

  近日,我市将对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统一进行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6%,即职工个人和单位各8%。有条件的单位可上调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4%。

  本次调整本着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淄博的原则,确定缴存基数最高为58222元,最低不低于1160元,单位不得定额、等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截止2008年6月,全市有36.17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9.5亿元,为36700名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26.3亿元,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7.9亿元,为职工改善住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累计为退休的职工退还住房公积金本息8.01亿元,为职工养老医疗等提供了资金补充,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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