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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房改购房房屋产权验证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房产字 [1999]86 号
各区房管局 , 市公房管修处、房产登记中心 : 根据《济南市房屋产权验证换证工作实施细则兑现对我市房改购 房房屋产权验证换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凡是按房改出售公房政策购房取得产权 , 《房屋所有权证》于一 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签发的 , 均属本次验证换证的范围。 二、验证换证工作程序 1. 由各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处的房改办公室按照工作计划 , 向 房改售房单位发放《房屋产权验证换证通知书》。 2. 原售房单位为单位自管房的 , 由售房单位组织购房职工填写 《房屋产权 ( 换证 ) 登记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 , 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一 份与原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一起 , 报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 处的房改办公室。 3. 原售房单位为直管公房的 , 由各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处的房 管所组织购房职工填写《房屋产权 ( 换证 ) 登记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 , 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一份与原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一起 , 报房屋所在 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处的房改办公室。 4. 各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处的房改办公室 , 在《房屋产权 ( 换 证 ) 登记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后 , 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5.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经复审、审批签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 由各区房管局或市公房管修处的房改办公室发给房屋所有权人。 6.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将一级档与原发证档案合档后 , 交市房屋 档案馆 ; 各区房管局的房改办公室将二级档与原发证档案合档 o 三、注意的问题 1. 换发新《房屋所有权证》时 , 原旧《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的所有 内容 , 应全部注记到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上。 2. 各单位房改购房的验证换证工作 , 要于 1999 年 9 月 30 日前完 成全部工作量的 25%:12 月 31 日前完成 50%;2000 年 3 月 31 日前完 成 75%;6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 3. 各单位要按整体工作进度 , 制定每月应完成的计划 , 报市局产 权产籍管理处。
一丸丸丸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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